蒙台梭利教育法(Montessori education)系由意大利心理学家兼教育学家玛丽亚·蒙特梭利(1870-1952)发展起来的教育方法。据统计,全球有2万多所的蒙台梭利学校实行该教育方法,服务于从出生至18岁的孩子。
蒙氏教育法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人类发展模型和一个建立在那个模型之上的教育方法。那个模型有两个基本元素。第一,儿童和待成年者通过与环境互动而参与心理
的自制。第二,儿童,尤其是六岁以下的孩子,拥有天生的心理发展之路。以她的观察为基础,蒙台梭利相信在一个根据她的模型而准备的环境里,并在自由状态下
选择并自由地行动的儿童将会自发地达到最佳发展。
蒙台梭利认为干涉儿童自由行动的教育家太多了,一切都是强制性的,惩罚成了教育的同义词。她强调教育者必须信任儿童内在的、潜在的力量,为儿童提供一个适当的环境,让儿童自由活动。她特制了很多教具,如小型的家具、玻璃、陶瓷等小物件,供儿童进行感官练习。
儿童的感官练习对儿童对事物的认识极为重要。
初级教育法
适用范围
蒙台梭利的初级教学法适用于3~6岁的儿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体育(筋肉练习)
为了促使幼儿生理的正常发展,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动作熟练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视幼儿的肌肉练习,她除了顺其自然,让幼儿通过坐、起、走、穿衣、脱衣、取
物、照料动植物等行为得到良好的体育练习外,还发明了种种器具,如螺旋梯、摇椅等等,帮助幼儿进行训练,还编制了体操乃至于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别
练习。
感官教育
这是蒙台梭利方法中的中心环节,下文将予重点述评。蒙台梭利认为,感官训练既为儿童将来的实际生活作准备,又是儿童接受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基础。
知识教育
结合感官训练,提早让儿童接受读、写、算、音乐等方面的教育。同时,通过谈话发展儿童的语言能力。
实际生活练习
如穿衣、个人卫生、室内整理等,使儿童不需别人帮助而能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上的事项,培养其独立性。不难看出,蒙台梭利上述做法对于幼儿教育来说有许多可取之处。至于蒙台梭利的感官教育,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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